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公布2017年度自治区高校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新教高办[2018]2号),现公布我校2017年度自治区高校科研计划立项资助项目(见附件1),并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项目包括三类计划项目:自然科学项目,包括重大项目、应用技术及转化项目(含技术推广项目)、面上项目、青年项目和委托项目;人文社科项目,包括智库项目、人文社科基地招标项目(重点项目和青年项目);创新团队项目。
二、自然科学项目共立项27项,其中:重大项目4项、应用技术及转化项目(技术推广)1项、面上项目9项、青年项目13项。
三、人文社科项目共立项32项,其中:人文社科基地招标项目重点项目8项、青年项目24项。
四、创新团队项目共立项3项。
五、本计划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自然科学重大项目、应用技术及转化项目(含技术推广项目)、委托项目、创新团队项目负责人须与教育厅签订项目合同书(附件2)。人文社科基地重点项目负责人须与教育厅签订人文社科项目合同书(附件3)。签订项目合同书人员名单见(附件4)。
六、2017年度自治区高校科研计划项目名称、承担人个人信息及项目预期目标等内容已在自治区教育厅报备,研究内容和有关指标将作为项目结题、验收的依据,不可更改。若发现申报信息中有弄虚作假等不端行为的,将撤销立项。
请各项目负责人尽快到科研处1005A办公室领取项目立项通知书。请于3月20日前将合同书一式三份(A3双面打印,装订成册)交至1005A。
附件:1.2017年度自治区高校科研计划立项项目名单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校科研计划项目合同书
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校科研计划人文社科项目合同书
4.签订项目合同书的人员名单
联系人: 马 娟
联系电话:8583280
科研处
2018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