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大研字〔2018〕8号
关于进行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
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加强研究生教学的监督与管理,促进研究生教学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现定于第9—11周对各单位的研究生教学工作进行期中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期中教学检查的宗旨
了解研究生教学工作的基本情况,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为今后研究生教学工作的改进奠定基础。
二、 期中检查的内容
(1) 了解研究生培养计划和教学计划的实施情况(任课教师
资质审核、教学形式、教学效果、教材等);重点就本单位执行硕士生培养方案的情况,尤其是2017级执行培养方案情况进行自检。
(2) 了解研究生的学习生活情况(思想状况、学习环境、日
常生活等)。
(3) 了解研究生的管理情况(管理制度、管理措施以及基层
管理组织的建设情况)。
三、注意事项
(1)望各单位高度重视,周密安排,将期中教学检查深入到研究生的各培养环节,广泛调研,认真总结,做好本学期的期中教学检查工作。
(2)各单位应根据检查内容制订《期中教学检查安排表》(附件1)进行自查,并填写《新疆大学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登记表》(附件2),安排表请于5月4日前、登记表请于5月18日前交至研究生院培养管理科;研究生院将根据安排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抽查。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研究生 期中教学检查 通知
新疆大学研究生院 2018年4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