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接自治区科技厅通知,我校老师承担的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已经到期的项目(见附件1)需要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负责人请认真阅读《结题报告》中的填报撰写提纲与说明,根据撰写提纲的要求填写《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附件2)。
2、《结题报告》中经费决算表要根据明细账自行填报,具体明细账请到计财处经费管理科索取,填报完成后需计财处审核盖章。
3、所有验收项目必须要有科技报告证书,请登录自治区科技厅网站(www.xjkjt.gov.cn)的“新疆科技计划管理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填报“科技报告”(用户名、密码与申报时的相同),科技厅审核通过后可以在系统中下载证书(审核需10个工作日) 。 相关业务请加科技厅业务群“新疆科技报告”,群号:345857971;联系电话:3826740、3831564。
4、项目负责人撰写验收报告时,不得将待发表、未标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编号的论文列入验收报告;不得复制论文内容作为验收报告内容。
5、各负责人请于2018年5月25日前将《结题报告》及相关附件(各一份)报送科研处自然科学科进行审查,纸质件装订顺序:①《结题报告》;②《项目合同书》(一定要原件的复印件<带公章>);③指标完成相关证明材料 (提供唯一标注的论文封面、目录及正文复印件);④科技报告证书。同时结题报告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mukaramajim@163.com 。
5、科研处审核通过后,再最终报送胶装纸质材料8份,同时老师提前准备答辩验收,具体答辩要求及时间科技厅将另行通知。
请各单位按应结题验收项目清单通知老师按时报送材料。
联 系 人:木开热木
联系电话:8582232
附件:1、应结题验收项目清单
2、《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
科研处
201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