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大学地质与矿业工程学院转专业(转入)工作实施细则 |
一、转专业工作小组成员
学院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转专业工作。院学工办负责拟转专业学生在校表现审核工作,院教务办负责全部材料的总结、整理归档、面试及各方面的协调工作。
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管伟明(教学副院长)
成 员:史光明(教学科研办副主任)、冯烁(资源勘查系主任)、陈凯(地质工程系主任)、温颖远(采矿工程系主任)、仲涛(学工办)、艾山江(教务员)
二、拟接收专业名称、年级及人数
序号 |
学院 |
拟接收专业 |
专业年级 |
班级性质 |
拟接收人数 |
备注 |
1 |
地矿学院 |
资源勘查工程 |
2024、2025 |
普通班 |
10 |
包括院内 转专业 |
2 |
地矿学院 |
地质工程 |
2024、2025 |
普通班 |
10 |
包括院内 转专业 |
3 |
地矿学院 |
采矿工程 |
2024、2025 |
普通班 |
5 |
包括院内 转专业 |
三、选拔条件及程序 根据《新疆大学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我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相关教务规定特制订本次转专业(转入)工作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学生为本,确保学生在转专业工作中每个环节的公正、公平和公开。 (二)学生转专业(转入)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勤学上进,品行端正; 2、对所转专业有一定的特长和志向; 3、已取得我校学籍,2024级和2025级在籍在校本科生; (三)学生转专业的限制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转专业 (1)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学生; (2)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学生; (四)其他学院学生转入地矿学院的审核程序(包括院内转专业): 1、院教务办对申请转入我院学生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核; 2、学院组织考核,择优录取。 (五)地矿学院转入学生考核办法(包括院内转专业): 考核方式:面试 面试内容: 1、个人陈述(如个人情况、对转入专业的认知、自身学习优势/条件等);(50分) 2、回答评委提问;(30分) 3、特长/优势展示。(20分) 总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接收。面试总时间不低于5分钟,不超过8分钟,其中个人陈述不超过3分钟。 四、考核要求及具体安排 1、考核时间:12月16日16::00、考核地点:地矿学院A305 3、学生需提供材料目录:学生成绩单(24级学生)、学籍信息,在校表现证明 4、联系人: 艾山江 联系电话:0991—2111418 1399993068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