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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大学地质与矿业工程学院转专业(转入)工作实施细则

时间:2025-12-01点击数:


 

新疆大学地质与矿业工程学院转专业(转入)工作实施细则

一、转专业工作小组成员

学院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转专业工作。院学工办负责拟转专业学生在校表现审核工作,院教务办负责全部材料的总结、整理归档、面试及各方面的协调工作。

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管伟明(教学副院长)

成 员:史光明(教学科研办副主任)、冯烁(资源勘查系主任)、陈凯(地质工程系主任)、温颖远(采矿工程系主任)、仲涛(学工办)、艾山江(教务员)

二、拟接收专业名称、年级及人数

序号

学院

拟接收专业

专业年级

班级性质

拟接收人数

备注

1

地矿学院

资源勘查工程

20242025

普通班

10

包括院内 转专业

2

地矿学院

地质工程

20242025

普通班

10

包括院内 转专业

3

地矿学院

采矿工程

20242025

普通班

5

包括院内 转专业

三、选拔条件及程序

根据《新疆大学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我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相关教务规定特制订本次转专业(转入)工作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学生为本,确保学生在转专业工作中每个环节的公正、公平和公开。

(二)学生转专业(转入)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勤学上进,品行端正;

2、对所转专业有一定的特长和志向;

3、已取得我校学籍,2024级和2025级在籍在校本科生;

(三)学生转专业的限制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转专业

1)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学生;

2)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学生;

(四)其他学院学生转入地矿学院的审核程序(包括院内转专业):

1、院教务办对申请转入我院学生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核;

2、学院组织考核,择优录取。

(五)地矿学院转入学生考核办法(包括院内转专业):

考核方式:面试

面试内容:

1、个人陈述(如个人情况、对转入专业的认知、自身学习优势/条件等);(50分)

2、回答评委提问;(30分)

3、特长/优势展示。(20分)

总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接收。面试总时间不低于5分钟,不超过8分钟,其中个人陈述不超过3分钟。

四、考核要求及具体安排

1、考核时间:121616:00、考核地点:地矿学院A305

3、学生需提供材料目录:学生成绩单(24级学生)、学籍信息,在校表现证明

4、联系人: 艾山江          

联系电话:09912111418  139999306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