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大学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课程
期末考核相关事宜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教学管理,规范研究生课程考试和成绩录入工作,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和工作实际,现将本学期研究生课程考试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一)公共课程
1.博士英语、学术综合英语、俄语:1月2日上午10:00-12:30
2.基础综合英语:1月2日下午15:30-18:00
3.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1月3日上午10:00-12:00
4.新疆地方史专题讲座(博):1月3日下午15:30-17:30
(二)专业课程
各研究生专业课程应在2022年1月12日前完成考核工作(1月8日下午核酸检测不得排考),各学院须在本月27日前将本单位期末考试安排(见附件1)报送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办公室。
二、考试方式
1.原则上所有全日制研究生均要返校参加期末考试,非全日制研究生和因疫情原因无法返校的全日制研究生,可线上参加期末考试。
2.目前仍在校外的全日制研究生,须返校参加考试,且进校时须符合学校疫情防控要求(14天内无疆外旅居史),对于确实无法返校的,由学院决定其考试方式,可设置线上考场或批准其缓考或下学期开学再次安排考试,存在此类情况的课程,须在期末考试安排表中注明。
3.目前在校内的全日制研究生,须完成各课程期末考试后方可离校,确有特殊情况需提前离校的,可办理缓考手续(不安排线上考试)。
4.线上考试通过长江雨课堂发布试题,使用腾讯会议监考(全程录屏),考生可使用手机或电脑作答(使用手机作答的手机不得贴防窥膜)。
5.公共外语课为闭卷考试,公共政治课为开卷考试(只能带教材),均设置线上考场,线上线下使用相同试卷。
三、课程论文批阅要求
使用课程论文作为考核方式的要明确论文撰写要求和评分标准,并与课程论文一同存档。批阅时要依照评分标准给出分数,并据实撰写评语,评语要能够体现论文实际水平,要有深度。评分标准可参考附件9。
四、成绩录入
任课教师在课程结课或考试完毕一周内将学生成绩录入到研究生培养管理信息系统,并在录入成绩前按照考试安排设定研究生培养管理信息系统中的课程考核成绩核算方法。各学院应于2022年1月23日前将全部课程成绩录入到研究生培养管理信息系统。课程成绩单由任课老师打印(一式三份),签字后报送到学院,学院审核通过后,在下学期开学时将其中一套报研究生院培养办。
五、存档要求
新疆大学研究生课程考试存档期限为7年。存档材料包括:封皮、成绩单、考场记录、考勤材料、评分标准、试卷、封底。
1. 以线上考试进行的需导出平台中考试结果并存档;
2. 以论文或大作业形式进行考查的课程,研究生应使用《新疆大学研究生课程考试(查)论文封面格式》(附件2),任课教师应据实撰写学生课程论文或大作业的评语,并将学生课程论文或大作业电子版提交学院存档备查。
3. 本学期存档材料根据考试形式分别保存纸质版和电子版。
六、督导检查
各学院应成立考试督查小组,在考试周检查本学院期末考试情况。研究生院及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督导组将对各学院期末考试情况进行抽查。
附件1:研究生期末考试安排表(模板)
附件2:新疆大学研究生课程考试(查)论文封面
附件3:新疆大学研究生课程、成绩考核管理的规定
附件4:新疆大学研究生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
附件5:新疆大学研究生考试考场记录
附件6:教师成绩录入步骤
附件7:雨课堂考试系统操作手册(教师端)
附件8:雨课堂考试系统操作手册(学生端)
附件9:课程论文评分标准(参考)
研究生院
2021年12月15日